各相关单位:
接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服务型制造专家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专家规划编制、政策研究、产业诊断、标准制定中的咨询和指导作用,加速推动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拟更新和完善省级服务型制造专家库。现就我校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从事服务型制造相关的教学、科研、管理、生产等工作满5年以上,具备副高级(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行业首席专家、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获得者优先入选。
(二)主要研究方向为: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生产性金融服务、信息增值服务、智能服务、服务外包等。
(三)熟悉服务型制造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标准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从业记录。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行业交流、咨询、培训、评审、调研等相关工作。
二、申报要求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填写《服务型制造专家申请表》和《服务型制造专家汇总表》,并提供附件材料(内容包括主要研究成果、业绩、获得表彰、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或专著及获得专利),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含电子版)交所在单位统一于10月18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华银 联系电话:8060562
电子邮箱:szk217@163.com
人事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