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 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校现任校级领导不得参评。
3. 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并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序前三),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4. 本科高校申报人近3年主讲课程的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2个。
三、推荐程序
主持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议投票、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于8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尹华银
电 话:8060562,19186067097
邮 箱:szk217@163.com
附件表格材料下载
长江大学人事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