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长江大学“长江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近期将对“长江人才计划”入选者进行中期和期满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期满考核:第一批“长江人才计划”杰出人才2人,领军人才3人。
中期考核:第二批“长江人才计划”入选者,包括杰出人才5人,领军人才12人,菁英人才18人。
二、考核内容
依据“长江人才计划”入选者和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考核其在聘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重点是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的业绩,以及存在的问题。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以“考核材料提交、线上述职答辩”方式进行,按学科组别答辩,专家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和二级教授代表组成。
考核组别及参与考核人员名单:
组别 |
参与考核人员 |
理学与工程科学学科组 |
颜学敏(期满考核) 熊艳(期满考核) 杜国锋 任朝华 赖璐 吕一兵 李松 文方青 陈颖 邓福成 陈方 |
农业与生命科学学科组 |
吴强盛(期满考核) 杜何为 许锋 张运波 章松柏 丁保淼 吴庆华 徐延浩 苏奇 邱先进 金振宇 杨华林 陈卉 朱永兴 汪献旺 |
地球与石油科学学科组 |
尹太举(期满考核) 尹艳树(期满考核)赵辉(免考) 张冲 刘彬 饶松 黄云飞 聂昕 黄婷 马东 |
人文社会科学组 |
何蒲明 陈承 熊猛 李征宇 |
四、考核要求
1.考核材料准备
考核对象认真填写《长江大学“长江人才计划”考核表》和《“长江人才计划”合同完成情况表》,并配套制作述职报告PPT。同时提供工作总结报告中涉及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论文专利、教材著作等复印件支撑材料。
2.个人述职答辩
考核PPT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考核时间为6月15日-6月25日。
考核纸质材料于6月10日前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同时电子材料发送到szk217@163.com。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聘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仅履行岗位职责30-40%的,菁英人才仅履行岗位职责50-60%的,考核认定为“基本合格”。
3.聘期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履行岗位职责30%以下,菁英人才仅履行岗位职责50%以下,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4.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者,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岗位津贴减半发放,期终考核合格补齐;菁英人才岗位津贴暂不发放,宽展一年培养期,期终考核合格补齐。
5.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岗位津贴不发放。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考核。请考核对象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填写履职情况,确保材料真实准确。人事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填写内容审核。
2.明确责任,积极解决问题。请学院明确责任,积极与人才沟通交流,直面问题、攻坚克难,促使人才尽快发展。
3.统筹协调,实现人才突破。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全程列席,达成共识、重点投入、协同突破,助力双一流建设。
联系人:张婕
联系电话:8060562
附件下载
1. 长江大学“长江人才计划”考核表
2. “长江人才计划”合同完成情况表
3. 附件支撑材料
人事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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