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荆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荆组发〔2018〕38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杰出贡献人才推荐表彰活动。为做好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的对象是:为荆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重点选拔推荐一线的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现任领导职务且不从事专业技术的人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对象基本要求
推荐对象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在该学科领域有一定声望和影响力;
2.完成荆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科技攻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金融、财会、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荆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做出特殊贡献;
4.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推广一线,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学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6.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一线,医术精湛,多次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有效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成绩显著;
7.在人文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为荆州市赢得重大荣誉,对荆州市文化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8.其他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
三、推荐程序
各学院要按照推荐条件,积极组织推荐人选,于5月20日前将盖章后的《典型事迹人才推荐表》和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邮箱szk217@163.com。
联系人:李治忠
联系电话:8060562
人事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