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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发布日期:2019-04-11

各学院: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我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荣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我校推选名额1人。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要坚持以政治素养和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要以事迹为基础,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有关材料。

2、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组织专家评审,分管校领导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送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请根据报送材料要求抓紧准备材料,于415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师资科。电子版发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不予接收。

 

联系人:李治忠,电话:8060562

电子邮箱:szk217@163.com

 

附件: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报送材料

 

  人事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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