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发工作,根据长大校发【2013】228号、229号和长大校发【2016】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发工作所需数据的统计工作。
人事处于2016年6月27日下发了《关于2016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温馨提示》,温馨提示内容如下:
1、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统计审核,仍按2015年的考核办法执行;
2、科研工作量: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考核,在新的考核办法出台前,仍按2015年考核办法过渡执行,2017年起按新出台的考核办法执行;
3、院系目标考核: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对院系进行考核,按长大校发【2016】129号文件进行考核,同时废止长大校发【2014】56号文件。
请各单位在2016年12月15日以前将统计数据汇总到人事处工资科。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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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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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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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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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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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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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1、2016年教学院本专科总教学工作量;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院的本专科班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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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国际学院在教学院的工作量单列;
⑵教学院由于工作需要聘请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作量在院总工作量中单独标明。
(3)班级数国际学院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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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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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
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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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16年各单位科研总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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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员所在单位统计教职工完成的科研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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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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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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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16年教学院研究生总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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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院由于工作需要聘请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作量在院总工作量中单独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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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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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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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院系目标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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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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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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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外派干部、新提拔干部、干部异动、组织员等有关信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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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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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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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资科提供:发放博士津贴名单、国内外进修人员名单;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人员名单;职称变动人员名单等;
2、人事科提供:全校教职工基本信息、2016年各类人员变动情况;
3、工资科:根据绩效工资核发所需材料汇总各方面数据,做好核发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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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收集过程中,要与相关单位保持沟通和联系,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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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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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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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2016年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与相关职能部门核对本单位各方面数据;
3、与本单位教职工核对信息和数据,提供准确人员变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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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教学工作量、科研积分的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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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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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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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2016年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各单位与人事处核对本单位人员异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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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注意:
1、电子版文档通过qiuguo@yangtzeu.edu.cn邮箱发到人事处工资科;
2、纸质版文档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人事处工资科李秋果;
3、联系电话:8060609
4、时间:2016年12月15日前。
人事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