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人才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 人才管理 -> 正文

关于校内人员申报2025年“长大学者”岗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发布日期:2025-03-24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长大学者”岗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3〕105号)及《长江大学“长大学者”岗位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长大校发〔2024〕164号)(下称皆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于近期开展2025“长大学者”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长大学者”设置学科战略人才、学科杰出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学科菁英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六个层级的岗位。

各单位组织申报“长大学者”岗位时,应与申报人充分沟通,充分论证申报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成果预期等,确保相关人选能切实履责,对学科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申报条件

申报“长大学者”岗位应满足《管理办法》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对有关重点事宜说明如下。

(一)基本资历

1.年龄。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如下:

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专业技术职务、项目资助期或人才聘任合同期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5年331日;

3.目前仍在“长江人才计划”聘期内的人员,年度考核、中期考核皆为合格及以上者,本人签署承诺《终止“长江人才计划”聘期承诺书》后,本次可以申报“长大学者”岗位。

(二)学术条件

1.校内申报人员的学术成果需为来校工作以后、第一完成单位为长江大学的学术成果;

2.申报“长大学者”各层级岗位的申报人,需明确提供符合申报学术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申报限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合格者;

2.第三轮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

3.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如“楚天学子”等)年度考核、中期考核、期满考核结果有不合格者;

4.在聘期内的年薪制人员;

5.《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教学科研单位宣传动员

1.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广泛宣传动员,请各单位教学科研人员知晓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时间安排;

2.2025年度“长大学者”岗位采用线下申报方式,校内人员将《“长大学者”岗位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于43日前递交给所在单位。

(二)教学科研单位推荐

4111200前,各教学科研单位汇总申报人材料,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以下材料:

1.《“长大学者”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

2.《“长大学者”岗位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1份);

3.附件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附件3:纸质版1份:):

1)近五年代表性论文(需提供论文原文首页即可)、教材著作(包含封面、扉页、目录即可)、专利等证明材料;

2)近五年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3)近五年获奖证书;

4)申报书中填写的其他成果证明材料。

注:附件材料需合并成一个PDF。

4.各教学科研单位需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察后,填写校内单位审核意见。


以上1-3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各教学科研单位汇总后以推荐单位+“长大学者”申报命名(其中申报人材料以姓名+“长大学者”相关岗位层次命名)统一发送至cdrc@yangtzeu.edu.cn。

(三)职能部门审核

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教学科研单位推荐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四)学校组织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长大学者”各层次岗位候选人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岗位人选。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有序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深入一线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广大人才积极性,结合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推荐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急需、国家战略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

2.各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人才使用的主体责任,对申报人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3.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材料与信息真实。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学术不端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王利方

办公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17室

联系电话:0716-8062052

电子邮箱:cdrc@yangtzeu.edu.cn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3月24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1号

电话:0716-806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