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 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一般应从国家级教学名师,湖北名师,省级十佳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人选中遴选。
3. 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二、评选范围:
1.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学校现任校级领导不得参评。
2. 教研机构教研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的,其工作室成员中教学一线教师应不少于70%。
3. 本科高校申报人近3年主讲课程的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2个。
四、推荐程序
主持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议投票、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于11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晓强
电 话:8062063
邮 箱:szk217@163.com
长江大学人事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