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博士后和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函〔2014〕787号)精神,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决定开展第四届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博士后和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全省所有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评选。其中,湖北省优秀博士后需具备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需有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表彰名额。全省共表彰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博士后”和“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各10名。
我校可分别推荐1名人选。同1人选不得交叉申报。
二、评选条件
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我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向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具体选拔条件分为共性条件和具体条件。共性条件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勇于创新创业,矢志爱国奉献,积极弘扬“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学术严谨,作风正派。具体条件分别如下:
(一)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在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在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在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技术革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我省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我省科研、生产一线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其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或已入选国家或省级重大人才项目的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二)湖北省优秀博士后
l.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应用及技术开发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在技术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在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水平拔尖,学术造诣高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2.已成为某一学科领域新的学术带头人或开辟了新的学科领域,其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对学科建设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1.创新人才。具有海外高校博士学位或在国内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申报单位为在鄂高校院所的,申报人需具有国内外一流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水平;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人需具备较强创新能力,拥有能够促进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了产品开发、技术升级、工艺革新等关键技术技能。
2.创业人才。在海外取得学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实现产业化生产;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主要股东。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评选条件申报。
2.学院推荐。各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积极组织推荐工作。
3.资格审查。由人事处负责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核意见。
4.专家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5.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整理上报有关申报材料。
四、奖励办法
省政府对评选出的“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湖北省优秀博士后”、“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一次性物质奖励。
五、相关要求
1.推荐报告。学院推荐报告一份,内容包括组织选拔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人选推荐理由、被推荐人选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等情况。
2.推荐表。候选人按类别分别填报《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见附件1)、《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湖北省优秀博士后推荐表》(见附件3)各一式1份及一览表(见附件4—6)一式1份,以A4纸打印;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份,先进事迹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要点,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A4纸打印,左侧装订;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报送时附电子版。
3.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申报人近五年发表的有代表性论文(论著);(2)各种奖励证书;(3)获得各类科技、人才、产业等计划支持证明;(4)其他材料。申报“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学历认证书。申报“优秀博士后”还需提供进站证明或博士后证书。
4.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予接收。
联 系 人:郭晓强
联系电话:8062063、8060562
邮 箱:szk217@163.com
人事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