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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发布日期:2020-03-10


各学院:

接省人社厅通知,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选拔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和长期扎根贫困基层一线、贫困地区人才,并向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1人。

四、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要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准备,积极组织推荐人选,填写《“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于317日前将一览表、登记表和附件支撑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受疫情影响,提交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可暂不提交。

2、学校推荐。由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经主管校领导审定确定推荐人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整理上报有关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治忠

联系电话:18986672669

邮箱:szk217@163.com

 

附件: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2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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