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博管办《关于实施2020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鄂博管办[2020]1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湖北省计划遴选10名期满出站,并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二)研究领域和服务方向属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处于国家科技战略与政策理论前沿,担任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或主持国家及省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应用及技术开发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或在技术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在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水平拔尖,学术造诣高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在校全职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支持措施
(一)向入选人选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资助3年。
(二)将入选人选纳入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
(三)入选人选所在单位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人选在引领创新、服务发展、培养人才中的带头作用。
四、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2020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员申报表》(见附件1),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国博士后证书;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报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其中:论文提供发表刊物首页,专著提供版权页,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所有材料盖章扫描后,于2020年4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收申报。
(三)专家评审。学校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整理上报有关申报材料。
联 系 人:郭晓强
联系电话:8060562
E-mail:szk217@163.com
人事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