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精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简称特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简称省突贡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简称省贴专家)的申报推荐选拔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特贴专家
1.我省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须为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推荐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2.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推荐。
3.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除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4.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省突贡专家、省贴专家
1.在鄂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须为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推荐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再申报。
3.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获“省突贡专家”称号的,不再申报“省突贡专家”和“省贴专家”。
二、选拔条件
1.特贴专家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全职在鄂工作。
2.“省突贡专家”“省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创新创业,有良好的专业精神、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全职在鄂工作,近5年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突出。
3.特贴专家具体选拔条件见附件1;省突贡专家和省贴专家具体选拔条件见附件2。
三、推荐指标
我校特贴专家、省突贡专家和省贴专家推荐指标各1人。
四、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议、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社厅。
五、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申请人填写《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szk217@163.com。
2.申报人需提供所填一览表中的相关证明支撑材料(包括:荣誉称号、获奖证书、项目批文、论文检索证明、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等),科技成果转化还需附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证明支撑材料装订成册。
3.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4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尹华银
联系电话:8060562
附件1:特贴专家选拔条件
附件2:省突贡专家和省贴专家选拔条件
附件3:《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