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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发布日期:2022-10-18

各学院(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产业教授”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湖北产业教授”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如下:

一、聘任条件

湖北产业教授主要从省内外科技型企业中选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2.所在企业设有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3.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拟聘任学科(领域)高级职称或相当层次职业资格。

4.企业科技人才应对行业发展有精准把握,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精于实操,善于解决复杂难题,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应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专业水平较高、管理经验丰富,经营管理的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界公认;高技能人才应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在授艺带徒方面有重要贡献,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3年以上,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和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优先聘任。

5.有稳定的工作团队或助手。

6.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5周岁。

除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申报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在企事业单位兼职的高校教师不得申报。

二、岗位职责

按照协议规定服务受聘高校,交付成果。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高校学科和教学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工作,基于企业技术技能发展现状,对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提出有效建议。

2.指导或联合指导学生,参与实践性课程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诊断等工作。

3.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参与承担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4.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

三、申报名额

2022年产业教授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5人。

四、支持措施

1.聘期内给予产业教授个人10万元经费资助,分年度拨付。

2.省有关部门对产业教授与聘任单位联合申报的科技项目和研发载体,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对产业教授申报有关人才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3.产业教授聘期内取得的成果,作为其在原单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励、评先树优等的重要参考。

4.对有关高校、企业和表现突出的湖北产业教授,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并积极组织媒体宣传。

五、申报程序

岗位设置,人选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审定,公示上报。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结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设置产业教授岗位。请各学院于20221020日前将本单位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统一报教育厅审核。

2.各设岗学院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协商推荐人才申报。符合条件的人选报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学校提出申请,每人限报一所高校一个岗位。

3.请各单位于2022111日前将纸质版产业教授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7 份)、2022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汇总表及有关支撑材料等报送人事处,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8060562 19186067097

箱:szk217@163.com

 附件1:2022年湖北产业教授岗位申报表.docx

 附件3:2022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2022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书.docx

 附件5:2022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6:湖北产业教授聘任协议书.docx

 

人事处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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