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第四批“长江人才计划”答辩评审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会人员
长江人才计划高端、杰出和领军候选人。
二、答辩内容
答辩内容包括个人经历、主要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业绩、学术研究主要进展、团队实力和平台情况、岗位工作计划、发展前景及预期贡献等。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
地点:11教学术报告厅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选原则上本人参加答辩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答辩,申报单位需报送代为答辩人名单。
2、申报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菁英人才”申报人不参加答辩。
3、评审会现场提供电脑和投影仪,请答辩人提前制作PPT,于12月3日中午12点前发到指定邮箱(版本为powerpoint2003,格式为**学院高端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ppt)。
4、请所有答辩人提前半小时在相应候场区签到等候。不按时到场的,视同放弃答辩资格。
联系人:张婕
电话:0716-8060562
邮箱:szk217@163.com
附件:第四批“长江人才计划”评审述职答辩顺序
人事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