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届“楚天园丁奖”、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19】22号)文件精神,第三届“楚天园丁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评选范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的在岗教师。
2.我校推荐名额:1名。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培养人才或教育教学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推荐程序:教师个人申请,学院推荐,资格审查及评审,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2.对推荐的对象,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
3.评选表彰工作要重点面向教育教学第一线。不评选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级以上的干部。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0%。推荐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的,需事先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四、报送材料:
1.候选人填写《第三届“楚天园丁奖”申报表》和《推荐人选汇总表》,学院盖章后纸质版交到师资科,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所有材料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李治忠
联系电话: 8060562
电子邮箱:szk217@163.com
附件:
1. 第三届“楚天园丁奖“申报表
2. 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 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