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49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和《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24】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与学校建立正式聘用关系的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附属医院承担临床教学任务的同级转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教师系列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条件、立德树人条件、教师资格条件、年度考核条件、学历资历条件、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条件、公共服务条件、各类型教学科研条件以及教师职务评审中有关问题的说明按照《长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修订)》(长大校发【2022】131号)和《长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长大校发【2024】70号)文件执行。
2.实验系列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资历条件、水平能力测试条件、能力条件、业绩条件按照《长江大学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长大校发【2022】132号)和《长江大学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长大校发【2024】71号)文件执行。
3.其他工程、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新闻、档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无评审权限系列的评审工作按照湖北省相关评审文件执行,由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并报送省市相关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议。评审程序按照《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24】69号)执行。
三、评审指标
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中高级职称退休人员数量,一流学科、学位点建设以及本年度中高级职务符合资格人员等情况,统筹核定本年度中高级职务评审指标。
四、工作流程
1.10月12日前,申请人登陆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系统(地址:http://210.42.16.17:8080,也可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页底侧点击登录,登录账户为申请人职工代码,初始密码为111111)填报各项资料;申请人在填报资料前应仔细查看个人申报操作视频演示(个人)和材料填报要求。附属医院申报人员(非校内人员)应先向医学部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同意后,由职改办统一分配账号。个人申报端口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12日晚24:00。
申报人应在申报材料提交后通过学校财务处网上综合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根据鄂财综【2011】32号文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名费标准300元/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报名费标准150元/人。
根据省职改办要求,申报人还须于10月13日至10月25日期间在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交(申报流程参考视频演示)。
2.各单位审核员登陆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系统(地址同上)接受申报(在操作前应仔细查看单位审核操作视频演示单位版),并核对申报材料是否规范、满足申报条件。在审核完成后,应在本单位公示。
3.各单位召开民主测评会议推荐人选,主要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开展评议。10月16日前,各单位通过评审系统向学校职改办提交民主测评通过人员名单及其材料。单位提交端口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16日晚24:00。
符合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特殊评审、破格晋升人员除在系统中申报外,还须本人提出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职改办(东校区行政楼121室)。
4.10月17日职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始线上审核申报材料。申报人如有新增成果材料,请报送各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统一于11月8日24:00前提交职改办,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11月9日学校召开资格审查委员会议,确定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名单。
5.11月17日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申报系统,在系统中选取不超过5项本人代表性的业绩成果,包括各类教学科研奖励、项目、论文、学术著作、教材、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新药、新标准、艺术体育特殊成果等。代表性成果之外的业绩作为评审参考。
6.11月17日前,各学院(单位)评委会召开会议,评审推荐高级职务和学校无评审权限职称系列的人选。单位评审推荐端口系统关闭时间为11月17日晚24:00。
7.11月25日前,学科组召开会议,评审副高级职务人选,评审推荐正高级职务和学校无评审权限职称系列的人选。
8.11月30日前,学校高评委会召开会议,负责副高级职务的审定,正高级职务的评审,学校无评审权限的职称系列人员的评审推荐。
9.学校聘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聘任人选。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请人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上传pdf格式电子版支撑材料:
1.教学荣誉奖励、学科竞赛等需提供奖励、荣誉证书或批文扫描件;
2.教科研成果获奖、专利等需提供成果获奖、专利证书或批文扫描件;
3.教科研纵向项目需提供立项批文、经费到账证明;横向项目需提供合同、经费到账证明;
4.著作教材需上传CIP核字号网上查询页、封面、版权页、目录、撰写章节、封底等内容;
5.论文需上传检索证明、正文,中文非检索期刊需上传扫描内容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和封底。
6.其他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参照《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24】69号),尽快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各项组织准备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专家,并于10月16日前报学校职改办备案。
2.申报人员、评审专家、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和学校评聘管理办法的纪律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杜绝各类违纪情况发生。任何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
3.年龄及任职资格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4.关于任职年限计算: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5.学校无评审权的非教师系列(除实验系列外)其他专技评审通过人员如未能在本年度报出,其推荐资格将保留至下一年度。
6.申报2024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请加入QQ群522369328。
长江大学职称改革与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1.个人申报操作视频演示(个人)
2.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操作视频演示(个人)
3.单位审核操作视频演示(单位)
4.职能部门审核操作视频演示
5.职称评审费缴费流程
6.申报人员和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7.相关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