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
为顺利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请参评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职称评审系列文件《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8】77号)、《长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长大校发【2018】80号)、《长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补充规定》(长大校发【2019】136号)和《长江大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长大校发【2018】81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请参评教职员工务必认真对照相关评审条件,特别是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里面的条款内容,基本条件满足后方可申报。其中,根据国家等相关文件,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出国研修经历不再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链接:http://rsc.yangtzeu.edu.cn/info/1251/5913.htm)
四、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除专职科研岗外)须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学(实验)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测试合格证书。(测试通知链接:http://rsc.yangtzeu.edu.cn/info/1251/5824.htm)。
五、根据文件规定,教学科研论文、著作、成果等申报材料计算至当年学校职称评审资格审查会议前一天。
六、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将于9月中下旬启动。
长江大学职改办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