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精神,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引导我校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届“楚天园丁奖”、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2〕34号)精神,现将第四届“楚天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楚天园丁奖”主要表彰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的在岗教师,全省表彰80名。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培养人才、教育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三、推荐程序
教师个人申请,学院推荐,资格审查及评审,上报校领导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实施。
(二)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
各学院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把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关,努力把全校教学一线先进个人推荐出来,真正起到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目的。
(三)按时报送材料
各学院请于2022年7月5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2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217@163.com。逾期不予接收。报送材料如下:
1.第四届“楚天园丁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3.学院推选工作情况报告(1份)
联系人: 程瑶
联系电话:8062063
附件:1.《第四届“楚天园丁奖”申报表》
2.《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