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22)6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持续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2.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我校推选名额1人。各学院可推荐一名候选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进行甄选,严格推选。
2.各学院要以先进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重点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各学院要对推荐人选的荣誉称号、证书证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四、报送材料
请根据报送材料要求抓紧准备材料,于6月6日11:00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217室。电子版发指定邮箱。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程瑶 电话:8062063
电子邮箱:szk217@163.com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2.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