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师资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 师资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教学和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发布日期:2022-03-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长江大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教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教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对象:

今年拟参加教师和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

、工作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审核→职改办审定→教务处和国资处组织测试认定→职改办颁发认定等级证书

、注意事项

1.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除专职科研岗外)必须取得职称教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证书。请相关教师统筹好教学(实验)工作,认真准备。

2.2021年发生教学事故的责任教师(实验人员)不能参加测试

3.参加测试人员须本学期承担有本科生理论教学任务。

4.请相关教师分别填写《长江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能力测试申请表》和《长江大学实验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申请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310日前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5.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在申请表上注明免试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电话:8062063

联系人:程瑶

邮箱: szk217@163.com

                                                                           

职改办

教务处

国资处

202234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1号

电话:0716-806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