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长江大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教学和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教学和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对象:
今年拟参加教师和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审核→职改办审定→教务处和国资处组织测试认定→职改办颁发认定等级证书
三、注意事项
1.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除专职科研岗外)必须取得职称教学和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证书。请相关教师统筹好教学(实验)工作,认真准备。
2.2021年发生教学事故的责任教师(实验人员)不能参加测试。
3.参加测试人员须本学期承担有本科生理论教学任务。
4.请相关教师分别填写《长江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能力测试申请表》和《长江大学实验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申请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3月10日前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5.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在申请表上注明免试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电话:8062063
联系人:程瑶
邮箱: szk217@163.com
职改办
教务处
国资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