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第二批)。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根据《长江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与聘任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57号)和《长江大学非教师专技、管理、工勤岗位聘期考核与聘任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58号)文件精神,教师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师德师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重点考核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二、考核对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聘期满三年的教师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教职工在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填写《长江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表》(核对和补充),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聘期考核系统填报指南(附件2)。
四、考核等次认定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合格等次:岗位职责中各方面考核均合格。
2.基本合格等次:岗位职责中有一项考核基本合格。
3.不合格等次:岗位职责中有一项考核不合格或连续2个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
五、工作安排
1.3月31日前,教职工在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填写《长江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表》(核对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2.4月12日前,职能部门对新增数据进行审核。
3.4月19日前,考核与聘任委员会对被考核人员的聘期考核表进行审查,提出考核等次及下一轮聘用意见,反馈考核结果至各单位。
4.4月26日前,考核与聘任委员会审议最终聘期考核结果,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
5.4月30日前,学校发文。
联系人:姜曼
联系电话:8060562
E-mail: rsc_szk@yangtzeu.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