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长江大学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案》,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引导教师自警、自律、自强,持续涵育优良师德师风,学校决定于2026年9月—10月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教育家精神,勇担教育强国使命
二、活动内容
(一)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各单位在2024年已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结合近两年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成员,明确每位成员的具体职责与分工,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晰。请于9月10日前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分工情况(以红头文件形式)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的重要论述
组织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贯彻2025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等重要文章,深刻理解“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培养造就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的目标要求。依托教职工大会、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专题研讨,引导教师将教育家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争做“经师”与“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
(三)深入学习准则规范
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长江大学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长江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试行)》《长江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长江大学关于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举措(试行)》等文件,引导教师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全体教师应恪守职业底线,严禁侮辱、歧视、骚扰学生等失范行为,坚持言行雅正。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规范导学关系,杜绝安排学生办理私事或其他不合理要求。
(四)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及签订承诺书
以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重点围绕学术不端、师生关系不当、不当利益输送等易发问题,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系会议、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鉴、以案正身,引导教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组织全体教职工100%签订《长江大学师德师风公开承诺书》。此前已签订的,可不再重新签订;新入职教职工须及时完成签订并归档。
(五)举办教师荣休仪式
各单位可结合2026年退休教师实际情况,通过座谈会、荣休纪念品颁发、回顾从教经历等形式举办荣休仪式,向光荣退休的教师致以崇高敬意,感谢其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的贡献。通过荣休仪式,传承优良师德师风,发挥荣休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青年教师坚守育人初心、接续奋斗,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青年教师思想状况调查与关爱行动
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青年教师在思想动态、职业发展、教学科研、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实际状况和困难需求。
建立“问题发现—反馈—解决”闭环机制。各二级单位要主动关心、积极回应调查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和突出困难,协同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解决青年教师急难愁盼问题。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成长发展结对帮扶等活动,切实增强青年教师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七)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排查
组织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排查,聚焦易发、高发领域,深入排查处置隐患性、苗头性问题,防范重大师德问题和舆情。
规范专家教授校外学术活动管理。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引导和管理,合理统筹校外活动与校内工作,避免无实质贡献的站台或过度占用工作时间。
严明评奖评优纪律。对查实存在送礼、拉票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与组织建设(9月10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召开教职工大会动员部署。同时完成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工作,明确成员分工与职责,并于9月10日前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分工情况(以红头文件形式)报指定邮箱。
(二)学习教育与专项活动(9月中下旬)
各单位围绕活动内容第(二)(三)项,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各项准则规范,开展专题研讨。同步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承诺书,结合实际举办教师荣休仪式。推进青年教师思想状况调查,及时回应教师合理诉求;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形成整改措施。
(三)督导检查(10月)
党委教师工作部适时走访各二级单位,围绕活动开展情况、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反馈(11月底前)
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本年度师德师风建设总结报告(含活动月开展情况、学习教育情况、承诺书签订情况、调查排查及整改情况等)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告中须重点说明规范专家教授校外学术管理的具体做法与成效,以及评奖评优纪律执行情况,对查实存在送礼、拉票等行为的人员及处理结果要如实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单位要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严明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狠抓任务落实,促进教师自觉涵养高尚师德。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集体研究工作举措,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学系、教研室、教师党支部作用,加强指导检查,及时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教育氛围。
(三)力求实效。学习教育要做到基层组织全覆盖、教师全覆盖,防止“走过场”。师德问题排查要做到苗头及时提醒、反映及时过问、问题及时处理。思想状况调查要做到主动全面了解、深入分析研判、精准引导帮扶,切实解决教师实际困难。
联系人:李云妮
联系电话:0716-8062063
联系邮箱:dwjsgzb@yangtzeu.edu.cn
附件:长江大学师德师风公开承诺书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