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潘仁芳等 4 位同志延长退休年龄:
潘仁芳,男,1962年7月出生,教授职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依据《长江大学教职工退休和延迟退休办法》(长大校发〔2017〕162号)第十条第3款,同意该同志延迟退休期限为5年,即退休时间为2027年7月31日。
胡望水,男,1962年8月出生,教授职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依据《长江大学教职工退休和延迟退休办法》(长大校发〔2017〕162号)第十条第3款,同意该同志延迟退休期限为5年,即退休时间为2027年8月31日。
刘德华,男,1962年9月出生,教授职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依据《长江大学教职工退休和延迟退休办法》(长大校发〔2017〕162号)第十条第3款,同意该同志延迟退休期限为5年,即退休时间为2027年9月30日。
杨玉莹,男,1962年10月出生,教授职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依据《长江大学教职工退休和延迟退休办法》(长大校发〔2017〕162号)第十条第3款,同意该同志延迟退休期限为5年,即退休时间为2027年10月31日。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3月21日。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委和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8060598(纪委),8060554(人事处)
E-mail:cdrsk@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人事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