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浏览:发布日期:2022-01-07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人事处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安排,经个人述职,民主无记名投票,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1.优秀等次:尹华银、万波、张太武; 2.其他人员考核为合格。 公示时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9日。 如有异议,请于1月9日前向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8060554。 长江大学人事处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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