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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发布日期:2021-06-15

 

各流动站、各学院(部)

为大力实施湖北省“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加大博士后人员培养力度,提升博士后人员创新能力,推动博士后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94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

(一)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

(二)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能专注于科学研究。

(三)从事基础性、创新性、前沿性、公益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致力于形成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的原创性成果、突破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所在岗位是单位重要的科学研究岗位。

(四)独立或联合承担重要的研究项目。选题范围聚焦科技及理念前沿,以国家战略需要和我省产业发展需求为牵引,符合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方向,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

(五)世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的海外博士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六)已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国家项目的派出人员,尚未完成派出任务的,不接受其申报。

二、资助数量及标准

全省择优遴选100个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每个岗位资助6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6月15日-6月25日 个人申请

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并准备以下材料。

1.《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原件各1份,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0598@yangtzeu.edu.cn

2.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项目批件、项目合作协议书、已取得的学术成就和学术奖励等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社保或纳税证明。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页下载打印,项目批件提供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供首页复印件,出版的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复印件,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附件材料用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排放好,不装订。

(二)6月26日-6月30日 专家评议

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请资助项目进行初评,并在《申请表》中填写专家评议意见。于2021年71日前提交本单位申请材料至东校区行政楼222室。联系人:何可可,联系方式:027-8060530

(三)7月8日前 学校审核材料并上报

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送湖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四)省级评审

湖北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组织审定,公布获批人选并拨付专项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博士后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规定,专款专用所获得的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办理出站手续时,须提交经设站单位财务部门审批同意的资助经费使用报告。

(二)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长江大学人事处博管办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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