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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 申报人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发布日期:2021-04-15

流动站、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实施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人社函202139)文件精神,将我校推荐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申报人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全省遴选10期满出站,并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资助3年,并纳入湖北省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各流动站最多可择优推荐1人。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有良好的创新能力、专业精神和科学精神

2、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主动服务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或前沿领域、重点产业发展,从事科学研究的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并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重要研究成果;或在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技术攻关中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作出突出性贡献。

3)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较大影响和显著的社会效益;或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重大成果。

4)领衔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化或产业技术创新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全职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填写附件1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提交到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查、汇总择优推荐,填写附件2《学院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汇总表》,将附件1、附件2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hkk@yangtze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到人事处。

3、学校推荐。学校评审,最后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参与全省评选。

四、支持措施

1、向入选人选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资助3年。

2、将入选人选纳入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

3、入选人选所在单位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人选在引领创新、服务发展、培养人才中的带头作用。

五、加强管理服务

1、入选人选所在单位应对入选者的资助经费单独立账,专款专用。

2、入选人选获得资助后未满三年离鄂或主动放弃资助资格的,所在单位应及时退回剩余资助经费。

3、所在单位应在跟踪培养期结束后向省博管办提交人才培养、使用的情况报告。

请各流动站20214301700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博管办 何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530

长江大学人事处博管办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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