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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发布日期:2020-03-07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号)要求,从20202月起,启动五年一次的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结合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评估组织

本次评估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全国博管办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承担咨询、核查、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各省博管办组织本地区的评估工作。我校由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流动站所在二级单位具体实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与自查等工作。

三、进度安排

我校评估工作将按照学校自评、迎接省博管办检查及迎接国家博管办检查3个环节进行。

(一)学校自评阶段(36日—425日)

1. 各流动站数据采集与自查阶段(3631日)。

1) 各流动站所在学院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工作数据评估”;

2) 组织本单位在站博士后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附件1)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附件2)要求采集数据,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3)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调查问卷并直接上传至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人的站点,填写调查问卷的导师人数为实际在站人数;博士后招收人数大于或等于5人的站点,填写调查问卷的导师人数不少于5人。

4) 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填写纸质版《博士后工作评价表》(见附件3),请各流动站所在二级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于331日前发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邮箱:hkk@yangtzeu.edu.cn)。

5) 各流动站自查总结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博士后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并将自查总结报告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于331日前发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邮箱:hkk@yangtzeu.edu.cn)。

2. 学校数据整理及核查阶段(41日—410日)。

1)数据整理及反馈。对各参评流动站提交的材料和数据进行检索、查证,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2)视情况开展实地调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流动站进行实地调研,主要内容是:流动站博士后平台建设、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 博士后政策规定执行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等情况。

3. 流动站复查完善阶段(41115日)。

各流动站根据学校修改意见对材料和数据进行复查完善。

4. 学校评价、汇总上报阶段(416日—25日)。

整理汇总各流动站的相关材料,客观、公正地综合评价各流动站情况,填报纸质版《博士后工作评价表》上报省博管办。

(二)省博管办数据核查及实地检查阶段(51日—731日)。

1. 省博管办对各单位采集报送的博士后科研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检索、查证及反馈。

2. 省博士后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主要针对参评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博士后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

(三)全国博管办实地检查及统计评定阶段(81日—930日)。

1.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在此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实地检查工作。实地检查主要针对参评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博士后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

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评估数据,统计、计分、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四、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评估不合格单位将自动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资格,待其在站人员全部出站后自动注销博士后设站资格。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博士后评估工作。各设站二级单位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附件4)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要把评估工作作为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

2.确保填报数据如实准确。各设站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数据,要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评估工作整体进度。同时,重视安全保密工作,保证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无涉密内容。

3.确保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博士后综合评估是博士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自动被取消博士后招收资格,请各流动站及设站单位高度重视,紧密配合,聚焦问题、有效沟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 何可可 0716-8060530

 

附件: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2020年度)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2020年度)

3.博士后工作评价表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

 

 

长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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