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大校发【2013】228号、229号和长大校发【2016】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请认真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发工作所需数据的统计工作,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统计结果报人事处工资科(电子版文档通过790441225@qq.com邮箱发到人事处工资科;纸质版文档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人事处工资科)。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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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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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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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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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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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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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教学院本专科总教学工作量;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院的本专科班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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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学院在教学院的工作量单列;
2、教学院由于工作需要聘请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作量在院总工作量中单独标明;
3、国际学院班级数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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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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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
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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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长江大学科研工作奖励办法》(长大发【2016】259号)和科发院《关于做好2017年科研考核工作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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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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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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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17年教学院研究生总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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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院由于工作需要聘请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作量在院总工作量中单独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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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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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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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学院核心竞争力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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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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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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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外派干部、新提拔干部、干部异动、组织员等有关信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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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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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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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非中共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待遇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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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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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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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资科提供:发放博士津贴名单、国内外进修人员名单;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人员名单;职称变动人员名单等;
2、人事科提供:全校教职工基本信息、2017年各类人员变动情况;
3、工资科:根据绩效工资核发所需材料汇总各方面数据,做好核发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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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收集过程中,要与相关单位保持沟通和联系,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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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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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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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2017年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与相关职能部门核对本单位各方面数据;
3、与本单位教职工核对信息和数据,提供准确人员变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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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教学工作量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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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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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机关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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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2017年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与人事处核对本单位人员异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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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060609
人事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