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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发布日期:2022-10-25

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2】1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

1.本年度职称评审组织、评审程序、学科组分组等按照《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2】130号)文件执行。

2.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条件、教师资格条件、年度考核条件、学历资历条件、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条件等按照《长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修订)》(长大校发【2022】131号)《长江大学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长大校发【2022】132号)评审文件执行。

3.教师系列申报人员的社会工作条件(公共服务条件)、各类型教学科研条件以及教师职务评审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可按照《长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长大校发【2018】80号)和《长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补充规定》(长大校发【2019】136号)文件执行,也可按照《长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修订)》(长大校发【2022】131号)文件执行(老文件和新文件不交叉使用,二者选其一)。

4.实验系列申报人员的业绩能力条件可按照《长江大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长大校发【2018】81号)文件执行,也可按照《长江大学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长大校发【2022】132号)文件执行(老文件和新文件不交叉使用,二者选其一)。

5.非教师系列(除实验技术外)人员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相关评审文件执行,评审程序按照《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2】130号)文件执行。

三、评审指标

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高级职称退休人员数量,一流学科、学位点建设以及本年度高级职务符合资格人员等情况,统筹核定本年度高级职务评审指标。

四、工作流程

1. 11月1日前,申请人登陆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系统(地址:http://210.42.16.17:8080;也可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右侧点击登录。登录账户为申请人职工代码,初始密码为111111),填报各项资料;申请人在填报资料前应仔细查看个人申报操作视频演示(个人)和材料填报要求。附属医院申报人员(非校内人员)应先向医学部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同意后,由人事处统一分配账号。个人申报端口系统关闭时间为11月1日24:00。

申报人应在申报材料提交后通过学校财务处网上综合缴费平台缴纳评审费用,评审费缴纳后不予退回。根据鄂财综【2011】32号文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评审费用标准300元/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评审费用标准150元/人。

2.各单位审核员登陆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系统(地址同上)接受申报(在操作前应仔细查看单位审核操作视频演示单位版),并核对申报材料是否规范、满足申报条件。在审核完成后,应在本单位公示。

3.各单位召开民主测评会议推荐人选,主要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开展评议。11月4日前,各单位通过评审系统向学校职改办提交民主测评通过人员名单及其材料。单位提交端口系统关闭时间为11月4日24:00。

符合破格晋升和特殊评审人员除在系统中申报外,还须本人提出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

4.职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线上审核申报材料。申报人如有新增成果材料,请报送各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统一于11月18日前提交职改办。

5.11月19日前,学校召开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委员会议,确定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名单。

6.11月22日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申报系统,在系统中选取不超过5项本人代表性的业绩成果,包括各类教学科研奖励、项目、论文、学术著作、教材、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新药、新标准、文学艺术体育特殊成果等。代表性成果之外的业绩作为评审参考。

7.12月3日前,各学院(单位)评委会召开会议评审中初级职务人选,评议推荐高级职务人选。单位评审推荐端口系统关闭时间为12月3日24:00。

8.12月13日前,学科组召开会议,评审副高级职务人选,评审推荐正高级职务和学校无评审权限职务人选。

9.12月20日前,学校高评委会召开会议,审定副高级职务人选,评审表决正高级职务人选,评审推荐学校无评审权限职务人选。

10.学校聘委会召开会议,审定副高以下各级岗位聘任人选,研究决定正高岗位聘任人选。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请人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上传pdf格式电子版支撑材料:

1.教学荣誉奖励、学科竞赛等需提供奖励、荣誉证书或批文扫描件;

2.教科研成果获奖、专利等需提供成果获奖、专利证书或批文扫描件;

3.教科研纵向项目需提供立项批文、经费到账证明;横向项目需提供合同、经费到账证明;

4.著作教材需上传CIP核字号网上查询页、封面、版权页、目录、撰写章节、封底等内容;

5.论文需上传检索证明、正文,中文非检索期刊需上传扫描内容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和封底;

6.其他需要提供上传的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参照《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2】130号),尽快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各项组织准备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本单位的职称评聘委员会专家,并报学校职改办备案,同时,向学校职改办推荐相关学科组和高评委专家3-5名。

2.申报人员、评审专家、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长大纪发[2011]1号)和学校评聘管理办法的纪律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杜绝各类违纪情况发生。任何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

3.年龄及任职资格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各类支撑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会议前一天。

4.学校无评审权的非教师系列(除实验系列外)其他专技评审通过人员如未能在本年度报出,其推荐资格将保留至下一年度。

   件:1.个人申报操作视频演示(个人)

2.单位审核操作视频演示(单位)

3.职称评审费缴费流程

4.申报人员和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人事处师资科:8062063,8060562

人事处人事科:8060554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8060577

教务处教务科:8060117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8060850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8060606

科学技术处基础项目管理科:8060561

科学技术处应用项目管理科:8062705

武汉校区科技事务部:027-69111027

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8060873

人文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8062703

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8061197

研究生院培养办:8060485

E-mail: rsc_zgb@yangtzeu.edu.cn

2022年职称评审申报QQ群号:797509621


长江大学职改办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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