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和《长江大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教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近两年参加教师和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交测试登记表,由单位汇总后报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将协同教务处、国资处组织安排有关测试工作。
二、2018年发生教学事故的责任教师(实验人员)不能参加测试。
三、教务处、国资处将于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参加人员的测试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公正评价、规范测试。
四、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教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的人员登记表于3月1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8060562
联系人:张婕
邮箱: rsc_zgb@yangtzeu.edu.cn
附件:
1.长江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能力测试(高级)登记表
2.长江大学实验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高级)登记表
3.《长江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4.《长江大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长江大学职改办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