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启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6〕22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鄂人社发〔2022〕56号)要求,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不少于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6〕35号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学时申报按照《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6〕22号)执行。
请各单位通知并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于7月前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bzsgx.hb12333.com/)完成账号注册,并按时开展线上学习。
长江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