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长江大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教学和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参加2024年中、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审核→职改办审定→本科生院和国资处组织测试认定→公示测试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除专职科研岗外)必须取得职称教学和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及以上成绩,成绩从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三年内有效。2022年、2023年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今年职务评审,评审同级职务仍有效;2021年及以前测试成绩作废。
2.2023年发生教学事故的责任教师(实验人员)不能参加测试。
3.参加测试人员须本学期承担有本科生理论教学任务,否则测试申请不予通过。
4.请相关教师分别填写《长江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能力测试申请表》和《长江大学实验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申请表》,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3月8日前以单位集中统一交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行政楼121室),电子版打包发至指定邮箱。
5.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在申请表上注明免试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都需要提供)。
6.请相关教师统筹好教学(实验)工作,认真准备,若未报名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中、高级职务评审。
联系电话:0716-8062063
联 系 人:李博
电子邮箱:szk217@163.com
职改办
本科生院
国资处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