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研修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三、研修方式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高等教育寒假教师研修专题: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暑期已注册老师则无需注册),学习之前请认真阅读专题页面的学习指南。咨询电话:4008757650
四、学时认定
本专题研修完成后,平台认定6学时。其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可认定2学时(须学习不少于90分钟),其他每门课程可认定1学时(每门课须学习不少于45分钟)。研修结束后,平台将为教师提供电子学习证书。教师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理解把握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积极动员教师广泛参与,及时跟踪了解并系统总结寒假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2023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研修总结及研修名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3)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zk217@163.com。
附件:
1.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高教】
2.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结
3.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名单
人事处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