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我校下列人员拟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9日。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纪委、人事处
联 系 人:姜曼
联系电话:0716-8060562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丽丽
传 真:(027)87327255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409室
长江大学
2021年7月7日
附件: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