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在聘长江人才:
为全面掌握人才动态,精准服务人才发展,高质量完成人才考核,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各学院院长和书记是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每一位班子成员具体联系的培育人选,面对面沟通、一对一服务,积极解决其在科研、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畅通人才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2.支持培育人选科研。各学院要提供必备的办公场所,适当的配套经费和科研平台;要优先安排或引进培育人选急需的团队成员。培育人选要积极承担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重点项目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3.统筹聘期目标与年初计划。培育人选要以聘期合同目标任务为依据,合理制定年初工作计划,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提交人事处备案。
4.加强中期考核与期满考核。6月份学校将启动长江人才中期与期满考核工作,按照入选后所取得成果与合同目标任务的达成度进行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通告考核结果。
请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在聘长江人才填写《长江人才联络信息及团队成员情况一览表》和《长江大学“长江人才计划”工作进展情况表》,于4月27日前发送电子版于师资科邮箱。
联系人:张婕
联系电话:8060562,8062063
邮箱:szk217@163.com
人事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