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长大校发〔2016〕261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级范围
2021年1月1日以后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员工。
二、晋级条件
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条件详见长大校发〔2016〕261号文件。
三、组织机构
1.学校岗位晋级与聘用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的晋级与聘用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张大平
成员:李应军 杨显贵 周锦华 王勇 蒋四华
部分教代会代表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蒋四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单位岗位晋级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与聘用工作。
3.学校纪委负责受理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与聘用工作中教职工的投诉和申诉。
四、晋级程序
1.2021年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聘用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符合长江大学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
(1)《长江大学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聘用申请表》(表1)
(2)《长江大学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聘用汇总表》(表2)
2.3月12日前,各单位岗位晋级与聘用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长江大学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聘用汇总表》报送学校岗位晋级与聘用工作小组。
3.3月19日前,学校岗位晋级与聘用工作小组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将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上予以公示。
4.3月26日前,各单位岗位晋级与聘用工作小组组织民主测评和评议推荐工作。测评范围一般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会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职工代表等,参与测评人数不得少于20人,所在单位教职工人数少于20的,应全体人员参加。根据应聘人员岗位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评议推荐,其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评议推荐同意票达到本单位岗位晋级与聘用工作小组成员人数的2/3方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1)《长江大学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聘用申请表》(表1)纸质一式2份
(2)《长江大学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晋级聘用汇总表》(表2)纸质版1份、电子版
5.3月31日前,学校岗位晋级与聘用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评审表决,并将拟聘人选在学校网页上予以公示。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确保做到组织得力、程序到位、工作规范。
2.广大教职工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履行所在岗位职责,不断为学校发展多做贡献。
3.学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范程序操作或具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联系人:姜曼
联系电话:8060562
人事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