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大学)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5]49号)、《长江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长大校发〔2022〕84号)有关规定,长江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重实验室学术秘书和行政秘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选聘条件及人数
1.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纪录;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满足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
2.选聘要求:选聘1名学术秘书和1名行政秘书,具体选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聘期1年至3年。
2.工资标准:薪酬包干制,具体面议。
3.享受“五险”待遇。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1日至11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报名岗位指定联系人的邮箱(wang-lei@yangtze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姓名+应聘学术秘书”或“姓名+应聘行政秘书”;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2.面试
面试由长江大学全重实验室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11月19日完成对报名资格的初审,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于11月25日前完成面试考核,并将面试记录、考核结果报学校人力资源部;
(2)面试方式:本次选聘面试可采用线下+线上方式进行。
3.公示
学校人力资源部审核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结果在长江大学人力资源部官网(http://rsc.yangtzeu.edu.cn)公示。
四、入职手续办理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应手续(以后期通知为准),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完成报到手续后携劳动合同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王雷 18971168785
长江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