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9月28日前报送8月21日至9月20日考勤情况,按要求填写《长江大学2021年9月考勤报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9月28日前将纸质版报人事处人事科。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在报送的考勤表格上填写序号,以便核实教职工数量;
2.各单位要在表格后面汇总不在岗人员的信息,并注明事由和时间;
3.各单位要准确、真实地报送考勤信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当月人员异动信息;
4.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求请假人履行手续,请假手续要按照审批权限签字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5.在岗人员是指全职在岗人员,凡经批准在外学习、进修的人员,未经人事处同意提前回校的,各单位不可视为在岗;
6.凡未经组织部、人事处批准,调换单位或岗位的人员,按原单位或岗位报送考勤。
人事处
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