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上午,由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等部门组成考勤检查组,对各单位教职工的考勤进行检查。
请各单位提供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考勤签到表给检查组核实,并将复印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给检查小组。对未到岗人员要注明未到岗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请各单位将《长江大学2018年7月考勤报表》、《长江大学2018年8月考勤报表》交考勤检查组。
人事处
2018年9月1日
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在报送的考勤表格上填写序号,以便核实教职工数量。
2.各单位要在表格后面汇总不在岗人员的信息,并注明事由和时间。
3.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计教师岗位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并在考勤表上注明。学校现已按月根据考勤情况和承担教学工作量情况, 预发奖励绩效,如未如实申报,造成的后果,由相关单位负责。
4.各单位要准确、真实地报送考勤信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员异动信息。
5.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求请假人履行手续。请假手续要按照审批权限签字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6.在岗人员是指全职在岗人员,凡经批准在外学习、进修的人员,未经人事处同意提前回校的,各单位不可视为在岗。
7.凡未经组织部、人事处批准,调换单位或岗位的人员,按原单位或岗位报送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