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本科教学师资队伍基本状态数据
实时维护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进度的要求,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师资基本状态数据(简称“师资状态数据”,下同)需要进行实时更新维护。鉴于前期工作情况,请各单位按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师资队伍建设各项指标进行信息完善和数据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时维护原则
在满足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师资队伍建设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各学院各专业建设评估指标,对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导出的我校师资状态数据进行信息完善和数据更新,保证其即时、真实、完整,并与其他各类状态数据相吻合。
二、实时维护内容
1.各单位针对《1-6-1教职工基本信息》、《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和《3-2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见附件1)中所有内容进行信息完善和数据更新,并于2017年3月24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2.各单位按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人员信息异动表》(见附件2)样式对各类人员异动进行汇总,新增人员需另附相应的信息表格(格式与附件1相同)。从2017年4月起,每月25日前将所有人员异动情况报送至人事处。
三、其他说明
1.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要求,认真分析专业建设评估指标,合理构建各专业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其中开设有公共课的学院,若公共课年人均工作量小于400个学时,“任教类型”优先满足公共课师资需要。
2.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格式限制规范填写所有信息,不得留白。其中单位名称及单位号参照《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见附件3)和《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见附件4),学科类别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见附件5),任教专业名称和任教专业代码参照《长江大学专业代码一览表》(见附件6)。
3.《1-6-1教职工基本信息》中不含工勤岗位人员,实验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除外。其中“是否实验技术人员”字段,实验技术岗位实际在岗人员填写“是”,实际从事非实验技术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此项填写“否”。
4.《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中工号编码方法:5位单位号+4位聘用年度+3位序号;外聘教师为我校退休职工的使用原6位职工代码。聘期以“月”为单位。
5.外聘教师由各单位自主聘用,学院与其签订协议(协议样本见附件7),并将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报人事处备案。
6.《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人员信息异动表》填报内容涉及所有人员的一切信息异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本科教学师资队伍基本状态数据质量决定了学校整体师资队伍建设水平,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做到组织得力、信息规范。
2.各单位要根据本科教学师资队伍基本状态数据实时维护工作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人员信息数据,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联 系 人:杨 琴
办公电话:0716-8060554
QQ 邮箱:86191968@qq.com
附件:
1.《1-6-1教职工基本信息》、《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和《3-2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带数据,另行发放)
2.《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人员信息异动表》
3.《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
4.《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6.《长江大学本科专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7.《长江大学外聘教师聘任协议》(样本)
长江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17日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人员信息异动表》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人员信息异动表》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人员信息异动表》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人员信息异动表》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人员信息异动表》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人员信息异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