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16】40号)文件精神,我省将于2016年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据信息管理平台。为确保人事管理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科学有序地组织此次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采集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本单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均要录入,具体如下:
1、在编在册的正式职工(含2015年1月1日后退休、调出、辞职等人员);
2、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且目前仍在岗的人事代理人员;
3、由学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协议的并派遣到学校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周思柱
成 员:刘荣华 杨显贵 吴劲松 杨立安 蒋四华
赵 林 曾庆军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蒋四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安排
1、2月28日,召开全校人员信息数据录入工作部署会,传达省人社厅会议精神和信息数据录入工作要求。
2、3月7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教职工补充填写或者修改《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信息登记表》中可编辑单元格信息,经“录入文件校验器”校验成功后再打印,并由其签字确认;
(2)需要复查不可编辑单元格信息的人员填写《复查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有效的支撑材料。由各二级单位人事审核员汇总后交到人事处审核;
(3)有双师型师资人员及近五年累计两年以上有行业或工程背景人员填写《本科教学评估师资信息统计表》,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各二级单位人事审核员审核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后盖章(按统计表顺序排列);
(4)劳务派遣人员填写《2015年度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由学校统一填报)。
3、3月7-10日,各二级单位按时到人事处完成信息验收工作(分组安排见附件7)。
4、3月15日前,人事处负责加密刻录、报送数据至省人社厅。
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复查工作将根据省人社厅通知另行安排。
四、材料清单
各二级单位务必在2016年3月7日前收齐以下电子版、纸质版材料:
1、经教职工本人补充、修改后校验成功的《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确认)。
具体填写要求按照《填表说明》进行。
2、《省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承诺书》(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和考核系统人事审核员签字盖章。
3、有人事管理信息数据需要复查的,须提供汇总的《复查信息登记表》的电子版、纸质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4、《本科教学评估师资信息统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单位盖章)及证书复印件。
为了保证数据安全,所有电子版材料通过U盘报送。
五、工作要求
1、本次人事管理信息录入工作是人事制度系列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且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按照“谁填写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信息数据实行“实名登记”,确保按时完成。
2、人事管理信息录入表是湖北省人社厅统一设计的,不得随意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任何调整和更改。若自行修改造成数据导入不成功,教职工本人和单位审核员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将信息数据录入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
3、人事管理信息录入过程中要设定管理权限,采取必要的防毒、备份和加密措施,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联 系 人:杨 琴
联系电话:8060554
人 事 处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1、《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信息登记表》
2、《长江大学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填写说明》
3、《长江大学各二级单位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承诺书》
4、《复查信息登记表》
5、《本科教学评估师资信息统计表》
6、《2015年度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
7、《长江大学人事信息数据校验分组安排表》
8、录入文件校验器(压缩文件)
《长江大学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填写说明》
《长江大学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填写说明》
《长江大学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填写说明》
《长江大学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填写说明》
《长江大学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