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今年是我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第一年,为做好教职工履职年度考核工作,现就2012度年人事考核系统信息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对象
参与选岗的教职工及脱产学习一年以上人员。
“双肩挑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教学工作信息由所在院系负责录入,科研工作信息由所在单位负责录入。
二、录入要求和流程
详见附件1:人事考核系统科研信息录入要求和流程;附件2:人事考核系统本专科生(研究生)教学信息录入要求和流程。
三、时间安排
(一)12月7日,布置考核工作,讲解人事考核系统信息录入要求。
(二)12月21日前,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信息录入要求,在教务处、科技处和研究生院指导下,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各单位将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等人员本年度完成的科研任务原件材料交人事处。
(二)12月25日前,各院系汇总考核信息并公示。人事处组织科技处等单位对照原件,审核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等人员本年度完成的科研任务信息。
(三)12月28日前,各院系将签字盖章的教学科研信息分别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和科技处。
(四)2013年1月3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将教学科研信息汇总后报人事处。
(五)2013年1月8日前,人事处汇总、审核并公示教师最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四、相关要求
1、教学科研信息是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也是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而信息录入和审核是一项非常复杂而精细的活动,因此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成立信息审查委员会,有1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有1名信息管理员专门负责信息的管理。
2、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并领会长大校发【2010】90文件中关于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信息输入要求,做到理解准确,操作规范,完成及时。社会工作量由各院系负责审核和录入并进行考核。
3、信息录入要做到:信息全面。输入对象全面,不能遗漏人员;输入数据全面,不能漏输数据;输入信息准确,不能有错;输入标准准确,不能有误,严格执行长大校发【2010】90号文件,不能各行其是;严格按系统规范输入,不能随意输入。
4、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等人员科研工作量的审核由各单位负责录入后,统一将科研原件交人事处,然后由人事处和科技处集中审核。
5、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最终得分按德、能、勤、绩总分占70%与科研积分占30%之和计分。完不成科研积分的,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没完成的科研积分比例扣减,直至扣完为止。超额完成的科研积分享受相应的科研津贴。担任管理职务的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完成相应科研积分的60%就视为完成了相应的科研任务。管理岗位人员完成科研积分的,根据完成的科研积分享受科研津贴。
7、各单位在信息录入和审核过程中如有什么异议,应及时与当事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得到确认后再处理。
8、特殊成果认定由人事处另行安排时间 。
附件:1、人事考核系统科研信息录入要求与流程
2、人事考核系统教学信息录入要求与流程
人事处
2012年12月5日
人事考核系统科研信息录入要求与流程
人事考核系统科研信息录入要求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