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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的公告(2)

信息来源: 浏览:发布日期:2023-07-06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江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长大校发〔202284号)有关规定,长江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选聘条件及人数

1.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纪录;长江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满足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

2.选聘要求:选聘1名人员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长江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选聘岗位及要求见《长江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一览表(第2批)》(附件1)。

二、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聘期6个月至3年。

2.工资标准:薪酬包干制,具体面议。

3.享受“五险”待遇。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76日至7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报名岗位指定联系人的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姓名+应聘科研助理”;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部)、科研团队、平台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79日前各单位完成对报名资格的初审,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于711日前完成面试考核,并将面试记录、考核结果报学校人力资源部;

2)面试方式:本次选聘面试可采用线下+线上方式进行。

3.公示

学校人力资源部审核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结果在长江大学人力资源部官网(http://rsc.yangtzeu.edu.cn)公示。

四、入职手续办理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应手续(以后期通知为准),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完成报到手续后携劳动合同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万宝荣 0716-8060554


长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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