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江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长大校发〔2022〕84号)有关规定,长江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选聘条件及人数
1.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纪录;长江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满足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
2.选聘要求:选聘20-21名人员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长江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选聘岗位及要求见《长江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一览表(第1批)》(附件1)。
二、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聘期6个月至3年。
2.工资标准:薪酬包干制,具体面议。
3.享受“五险”待遇。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报名岗位指定联系人的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姓名+应聘科研助理”;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部)、科研团队、平台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6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对报名资格的初审,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于6月8日前完成面试考核,并将面试记录、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
(2)面试方式:本次选聘面试可采用线下+线上方式进行。
3.公示
学校人事处审核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结果在长江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yangtzeu.edu.cn)公示。
四、入职手续办理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应手续(以后期通知为准),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完成报到手续后携劳动合同复印件到人事处备案。
人事处联系人:万宝荣 0716-8060554
长江大学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