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依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全校在岗教职工,评选表彰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育人成效显著的优秀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师德标兵”:
1.“师德标兵”:全校在岗专任教师。
2.“师德标兵”(青年组):全校在岗40周岁及以下专任教师。
(二)“三育人”奖: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全校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全校在岗管理人员。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全校在岗服务保障人员。
4.“育人先进集体”:在学校“三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且成立满3年的基层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评人员须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高尚,履职成效显著,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政治纪律方面: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或存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
2.师德学术方面:存在师德失范行为,或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
3.责任事故方面:曾发生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个人原因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4.其他方面:法律法规规定或学校认定的其他不适合参评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
1.“师德标兵”:近五年内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奖励,或年度考核优秀,教学、科研、育人实绩在师生中公认度高。
2.“师德标兵”(青年组):研究方向明确,科研潜力突出,已取得阶段性标志性成果,且在学生培养或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3.“教书育人先进个人”:长期坚守教学一线,潜心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科研反哺教学成果突出,且学生评教结果持续优秀。
4.“管理育人先进个人”:将育人理念深度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创新管理机制与方法,强化对学生的思想引领与成长服务,工作实绩突出且师生公认度高。
5.“服务育人先进个人”:业务能力精湛,服务质效优良,主动为师生排忧解难,在服务保障中践行育人使命,育人成效显著。
6.“育人先进集体”:坚持党政协同联动,构建全员参与的育人体系,建立长效化育人机制,育人氛围浓厚,育人特色鲜明,在人才培养或业务工作中成效显著,且近两年无违规违纪及安全责任事故。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单位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经初步遴选、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将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
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师德表现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由分管人事人才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评审、确定建议名单及受理异议,履行评审委员会职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教师工作部,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任主任,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组织、材料审核及协调等具体事宜。
工作小组对通过审核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依据得分高低排序,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全校公示
建议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实名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五)学校审定
建议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审定,确定最终表彰人选。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推荐。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原则上各类人选推荐不超过1人。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廉洁原则,严把标准关口,确保优中选优,使推荐对象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同时,要严守工作纪律,讲究方式方法,扎实稳妥推进,确保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严格落实责任。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严把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和事迹关,认真审核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把关不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倒查追责。
(三)持续跟踪培育。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加强对“师德标兵”“三育人”奖获得者的培育与指导,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出现符合“一票否决”情形的,经学校研究后,按原表彰决定权限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及奖牌,并在全校通报。
(四)按时汇总上报。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3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盖章版交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121),同步发送附件3电子版到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
联 系 人:王中梅 李云妮
联系电话:0716-8062063
联系邮箱:dwjsgzb@yangtzeu.edu.cn
附件:
1.2026年“师德标兵”“三育人”奖申报推荐表
2.2026年“三育人”奖育人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表
3.2026年“师德标兵”“三育人”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