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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张光明等同志退休年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7 11: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张光明和王振奇 2位同志延长退休年龄:

张光明,男,19638月出生,教授职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依据《长江大学教职工退休和延迟退休办法》(长大校发〔2017162号)第十条第3款,同意该同志延迟退休期限为5年,即退休时间为2028831日。

王振奇,男,19638月出生,教授职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依据《长江大学教职工退休和延迟退休办法》(长大校发〔2017162号)第十条第3款,同意该同志延迟退休期限为5年,即退休时间为2028831日。

公示时间:2023217日至221日。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委和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8060598(纪委)8060554(人事处)

E-mailcdrsk@yangtz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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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