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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教学和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11: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长江大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高级)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教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今年拟参加教师和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

、工作程序

个人申请‎→学院审核→职改办审定→教务处和国资处组织测试认定→职改办颁发认定等级证书

、注意事项

1.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除专职科研岗外)必须取得职称教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证书。请相关教师统筹好教学(实验)工作,认真准备。

2.2022年发生教学事故的责任教师(实验人员)不能参加测试

3.参加测试人员须本学期承担有本科生理论教学任务。

4.请相关教师分别填写《长江大学教师教学水平能力测试申请表》和《长江大学实验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申请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24日前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5.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在申请表上注明免试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电话:8062063

联系人:程瑶

邮箱:szk217@163.com

职改办

教务处

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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