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科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养老、失业、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的文件精神,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按月向省统筹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时缴费,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遗属生活费等资金按月到款。
3、做好养老保险财务核算工作,认真建立各种台账、报表,做好与省统筹及学校财务的结算工作。
4、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做好养老、医疗保险的测算,建立养老保险个人手册,做好调进、调出人员养老关系的转移。
5、认真建立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种数据库,确保基础资料齐全,数据准确无误。
6、按月制表发放省养老统筹的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费等。
科长:张太武
办公地点:行政楼222室
办公电话:0716-8060219
副科长:刘文杰
办公地点:行政楼223室
办公电话:0716-8062091